“放管服”背景下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研究

2024-04-10 11:42
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4年3期
关键词:放管服科研项目科研人员

韩 静
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常州

一、引言

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11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出台,拉开了科研“放管服”政策的序幕,搭建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框架,提出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、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、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、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,以及完善单位预算管理等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。此后,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6〕50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25号)等文件在《意见》的基础上,以进一步突出信任为前提,强调简政放权,提出了一系列松绑、激励措施,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指明了方向。为解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、经费管理刚性偏大、经费拨付不及时和间接费用占比偏低等问题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〔2021〕32号)进一步简化了预算编制科目,下放了调剂权限,提高了间接费用占比,扩大了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实施范围。

高校肩负着基础研究、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任,如若不能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限,疏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堵点,很大程度上将会影响科研人员的创新与活力,不利于科研事业发展;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,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是当前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重要任务。“放管服”政策实施以来,高校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表现在“放”与“管”尺度的把控、科研项目经费改革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“放管服”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,高校要注意理顺“放”与“管”的关系,不断激发科研创造力,提升科研项目经费整体管理水平。

二、A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现状

A高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始建于1958年,现今设有41个专业,其中获中央财政支持资助的专业3个;在校全日制学生11000多人,教职工700多人,其中专任教师500多人,是一所集理、工、文、艺多学科的综合性高校,2021年,学校被列为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。A 高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,科研资金到账总额每年增速约3.7%,其中76%的到账经费为横向课题经费。

从A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来看,在财务立项与经费分配环节,科研人员须先在科技处完成项目的立项工作;经费到校后,财务人员发布认领通知,科技人员再带课题立项相关材料到财务部门认领经费;财务部门则根据课题类别设置财务报销项目代码及名称,并将科研收入分配至具体的科研项目;若涉及经费配套,科研人员在OA系统申请后,财务再将配套经费入账。由于OA系统、科研系统、财务系统并没有打通,科研相关信息没有实现系统间的共享,工作中存在多重审批、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,诸多环节、流程衔接不畅,导致项目经费拨付滞后,经常发生科研人员“等米下锅”的情况,科研项目经费尚未实现全过程无缝衔接管理。

在预算编制环节,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审核涉及二级学院(部门)、科技处、财务处等单位或部门。项目负责人在OA系统中提交申请后,所在二级学院(部门)、科技处审核后抄送财务处,原则上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的绩效奖励有比例限制,其他预算原则上不设比例限制;横向科研对通信费、车辆使用费、业务接待费和外协费用都设有比例,部分业务费还设置了单次报销金额的额度。但现实的情况是A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的占比较高,预算编制时对各项费用额度有一定的限制,增加了科研预算申请和审核的工作量,降低了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。

在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环节,科研人员可线上预约报销,但因尚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报销,完成审批后仍要线下提交纸质报销单;若报销单缺少附件或需要修改,科研人员须再次到财务部门补齐相关单据,“报销难”的问题依然存在,未从根本上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。此外,横向科研预算调整较为频繁,据统计,A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平均调整次数为2.5次,主要原因是科目设定不合理、限制太多、执行存在困难,导致预算调整次数增加,也增加了科研人员和预算审核人员的负担。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刚性约束太强,容易导致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、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。

在科研项目决算和结余资金管理环节,科研人员在OA系统提交决算申请,系统自动提取最后一次预算调整后的数据,财务人员比对财务系统数据后进行审核。项目结题后,项目负责人须在半年内清理相关收支款项目并办理结账手续,结余资金纳入学校统筹管理,优先用于项目负责人新项目的预研工作,且规定有一年半的使用时限;这种收回结余资金的管理方式,很容易引起科研人员的抵触情绪,导致突击花钱、支出舞弊行为发生,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带来了更多的问题。A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见图1。

图1 A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

三、A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

1.高校科研项目经费“简政放权”的尺度标准不一

国家几乎每年都要发布关于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文件,每一次改革力度都在加大;各省在国家相关政策基础上大胆创新、积极突破,力图从制度层面为科研人员松绑;但在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的体制下,政策的落实很难做到一致性。因此,高校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,政策的落地是重点,但如何平衡“放”与“管”、如何把握“放”“管”之间的尺度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。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及时制定、更新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,若一味照搬上级政策文件形成本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,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必将流于形式,与科研“放管服”政策的初衷相悖。

A 高校2019 年制定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,2021年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2号),印发2022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布了《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22〕13号),但A高校到2023年才再次更新制度,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没能及时跟上时代步伐,政策修订不及时,未能及时将新的政策精神传达给广大师生。

A高校横向科研占比较大,在促进产教融合、服务地方经济、培养应用型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;横向科研因其资金来源不同、要求不同,若参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来管理,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将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。

2.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过程烦琐,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

A高校的信息化建设,基本上是将线下流程照搬到线上,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有待进一步简化,科研人员每一笔支出业务需要在多个系统中申请并打印审批单,报销涉及较多附件材料和审签部门。如报销材料费,除材料费发票外还需要提供材料明细清单并盖章,并在资产处办理低值易耗品入库,较大金额的材料费支出还需要提供合同文件,而合同的签订则又需要经过层层审批。

财务人员基于工作职责,对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管理较严,很多情况下需要科研人员提供自证清白式的说明,如去邻省(市)调研,未走高速没产生过桥过路费,需要写说明理由;住在亲友家、接待方提供住宿或偏远地区未产生住宿费或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,也需要说明理由;而国家相关文件中规定的“对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实行包干”的政策,A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因无法把握管理自主权的尺度也迟迟未能落实。

A高校虽然修订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,但在具体实施时,并未平衡好“严格审批”和“简政放权”之间的关系,未从根本上减轻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负担,“报销难”的问题仍较为突出,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。

3.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低,“信息孤岛”现象突出

A高校的财务报销核算系统、科研系统、OA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处于相互割裂状态,各系统没有实现对接和信息共享,导致多元主体的沟通成本高,不利于为科研人员提供完整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服务;科研人员需要在各个系统中重复录入信息,增加了科研人员的工作量;经费管理流程复杂、审批牵涉的部门多领导多,也导致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服务效率较低。

由于“信息孤岛”现象突出,许多财务人员都不清楚哪些项目在科研系统已立项、课题组有哪些成员、项目什么时候结项等信息,无法全过程掌握项目实施进度,可能导致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延迟和科研项目执行滞后等问题,降低了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;加上不能实时掌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和科研项目实施进度,也就无法全面统筹管理科研项目经费,出现结题不结账、资金长期挂账等问题。

4.诚信意识不强,违规惩戒不足

科研诚信是科研创新的根基,是科研工作者的底线和基本准则,事关科研事业的发展。科研项目经费“放管服”政策给了科研人员充分的信任和自主权,但科研诚信的底线不能丢。我国诚信体系尚在完善之中,虽然国家层面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,但尚未构建起完善的科研诚信监管体系,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宏观性较强,缺乏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,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低。在此大环境下,A高校对科研人员科研活动及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缺乏有效的抓手,加上各部门职责不明晰,导致整体科研项目经费监管水平较低。受部门职能的限制,高校科技处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申请和成果的审核,忽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执行率;财务处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报销审核、核算,只注重形式合规,容易忽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;审计处主要是事后的监督。这种各部门管理的脱节,导致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完善,对违规的惩戒不足,造成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不强。

四、“放管服”背景下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建议

1.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

高校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主阵地,承担着大量科研任务,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政策,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顺利落地至关重要。高校要紧跟时代步伐,积极领会、主动学习国家科研管理相关政策精神,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前期介入工作;要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和学科特点,多站在科研人员的角度思考,充分了解制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因素,重视科研人员的需求和建议,在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时,尽可能让经费管理尺度标准化;同时要统筹兼顾横向、纵向科研的不同特点,更好服务科研工作,从根本上为科研人员减负。要对学校已发布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,参考科研、财务人员的反馈修订相关制度,在保证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范的前提下,进一步优化管理工作,为高校科研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,切实提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服务水平。另外,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科研人员了解“放管服”的尺度,知晓最新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的要点,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管理“放得开、管得好”。

2.简化报销流程,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

传统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主要依赖纸质票据的层层审批,报销流程复杂、时间跨度长。高校应不断完善网上报销流程,真正实现线上无纸化报销,做到费用报销不垫资、不贴票、不填单、不见面,增强科研人员的报销体验感,解决科研项目经费“报销难”的问题。高校可以通过建立问题清单,开通智能财务管理问答,7×24小时在线解答科研人员的报销问题,帮助其快速掌握网上报销相关操作技巧。同时,要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主体责任。目前,科研项目普遍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,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每笔开支负责,须保证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;财务人员可基于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信任,灵活处理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业务,能放尽放、能减尽减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说明和审批,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,帮助科研人员从繁杂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,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科研工作以外的负担。

3.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

高校各职能部门要明确权责,加强沟通和协作,部门之间不得相互推诿,实现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协调统一,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。学校要统一规划,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,精心设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框架(见图2),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交互,保证科研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的构建要遵循科研项目管理规律,以服务科研为中心,实现项目立项、经费到账查询、经费拨付与配套、预算申请、经费报销与查询、预算调整、项目决算、结题验收等一站式管理,不断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服务效率,将科研人员从经费管理事务中“解放”出来。同时,学校要联网外部的工商信用系统、税务系统,对于黑名单企业、关联交易、虚假发票等事项进行预警提示,保证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。

图2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框架

4.加强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

只有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并建立完善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,才能从根本上给予科研人员充分自主权。高校要转变观念,积极探索科研诚信体系的建设路径,结合财会监督、审计监督和日常监督,形成监督合力;按照“早预防早解决”的原则,完善事前风险评估机制,强化预警机制,消除科研业务风险隐患;借助数据共享、信息公开等手段,强化事中、事后监督;对违法违规科研人员按相关法律、制度从重处罚,并将其列入科研黑名单,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制其申报科研项目。同时,要借鉴其他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优秀经验,构建学校完善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,建立完整的科研人员诚信档案,对诚信记录良好的科研人员,可以积极探索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,突破预算科目、支出额度的限制,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放权给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经费使用,充分释放科研活力,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。

五、结语

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高校科研工作,支持高校科研创新。以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”为主的“放管服”政策,是党的十八大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,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将“放管服”改革向纵深推进。在“放管服”背景下,如何保障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落地生效,是高校科研管理的重点。本文通过对A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,找出科研人员的“痛点”,疏通政策落地的“堵点”,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措施,期望能提升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,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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